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负债类科目表及其解释

2017-04-23 18:29:00
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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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2001 短期借款 :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下(含 1 年)的各种借款。

    2101 应付账款 :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购买材料、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。

    2102 预收账款 :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,包括预收的购货款等。预收账款的情况不多,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,将预收账款直接记入“应收账款”科目内。

   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: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。

    2301 应交税费 :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 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,包括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、所得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、车船使用税、教育费附加、矿产资源补偿费等。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,也通过本科目核算。

    2401 应付利息 :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借款利息。

    2501 应付利润 :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。

    2601 其他应付款 :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付账款、预收账款、应付职工薪酬、应交税费、应付利息、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、暂收的款项,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、存入保证金。

    2701 长期借款 :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上(不含 1 年)的各项借款。

    2801 递延收益 :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。